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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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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11:18:24

于杨生于1984年,山东省淄博市人。毕业后,通过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考试进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崮山法庭、立案信访局、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2015年任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现任道交事故审判团队团队长。

于杨2010年开始独立办案,她在平凡的岗位上扎扎实实、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也在不断成长的过程中更加懂得了天平的深邃含义。多年来,凭着不懈的努力,她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一名审判骨干,踏实而认真,坚定又执着。历年来,她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400余件,结案数量一直位列全院前茅,而她所审结的案件无一申诉、缠访或矛盾激化现象发生。

2019年1月,以杨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在博山区交警大队事故处理科正式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全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法官工作室成立后,整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原则,建立交通事故联动调处、快速化解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法院、公安、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公司以及交通事故涉案群众多方共赢的社会治理效果。

司法为民,初心传递温暖

从举起法槌的那天起,于杨就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让每一次落锤都能把司法为民的温暖传递出去。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她曾审理过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原告刘某的丈夫刚到被告单位工作三天,便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发后肇事司机驾车逃逸,一时难以查获,无法从此处顺利获得赔偿的原告,走上了寻求工伤赔偿的维权之路。但被告单位并没有与她丈夫签订过劳动合同,便不承认双方之间存在用工关系,更谈不上主动赔偿原告的巨额损失了。雪上加霜的是,本案的关键证人魏某(也就是原告丈夫生前的同事)因单位威逼利诱等种种原因在第一次庭审中作了伪证,否认了原告丈夫生前在被告单位工作的真实情况。手里毫无证据的原告,维权之路眼看就要陷入绝境!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于杨从原告坚定的眼神、执着的诉求和证人躲闪的目光、犹豫的言谈中,察觉到案件可能另有隐情。

挖掘事实真相、守护公平正义,是每一名人民法官的职业理想、不懈追求和使命初心。“关键证人还可以进一步劝说,相关证据还可以进一步搜寻,我不能让事实随着生命的逝去而掩藏,一定要让真相水落石出,一定要让群众利益不被肆意侵犯”,于杨对自己这样说到。

凭着这股子倔劲儿,她首先从细微之处入手,到交警部门调取案发时第一手询问笔录,多方奔走调查了十余家银行的流水凭证,又几次三番到证人家中与其沟通。从最初的闭门羹、冷言冷语到最后的信任与配合,她始终相信“水滴石穿”!最后,终于促成证人再次出庭为原告作证,使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得以维护。随后,以此案为原型拍摄的法治微电影《证人》,在全国法院微电影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微电影奖”。

在这个案件的总结日记中,于杨写下这样一句话:“如果说法律是一座天平,天平的一头放着人民群众的利益,那另一头必然要放着法官的良心,只有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司法为民,初心倾注温度

尽管法律是严肃的,但实施法律的人应该是有爱和温度的。司法的温情是法律严肃内核的调和剂,法官的仁爱之心应该努力倾注进每一个案件之中,并架起一座可以与群众心连心的温馨桥梁,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用心温暖心,用情交换情。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2010年5月9日,被告翟某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证,驾驶被告张某所有的装载机在博沂公路博山业盛玻璃厂以东路口处,与石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使石某及摩托车乘坐人原告逯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2010年5月23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翟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石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原告逯某无事故责任。经鉴定,原告逯某呈植物人状态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本次交通事故给原告带来较大的身体伤害和经济损失,原告就其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先后向博山法院提起四次民事诉讼,因被告翟某驾驶的车辆并没有投保任何保险,原告的巨额损失则需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因驾驶员和车主均未能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又先后五次向博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工作室受理该起纠纷之后,于杨带领团队成员群策群力,多次面对调解瓶颈也不轻易放弃,终于促成各方达成调解协议,将这起历时十年之久的交通事故案件最终在诉前以双方和解的方式妥善处理。

司法为民,初心勇挑为民重担

随着经济的高速高质量发展及机动车保有数量的逐年增多,交通事故纠纷也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由于交通事故处理涉及责任认定、纠纷调解、保险理赔、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交警、法院、保险公司等各部门之间专业性强,规范要求严,衔接成本高,影响了矛盾化解效率,多部门分开办公,更是让群众多方奔走,无形之中增添了诉累。

2019年初,为提升博山区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社会治理水平,博山区法院创新思路,拓宽渠道,与区交警大队共商共建,在事故处理科设立了专门负责审理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法官工作室,并以于杨法官的名字命名。工作室成立后,秉持“诉调对接、内外联动、定分止争、增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法院、交警作为基本框架,有机整合人民调解组织、仲裁、保险公司等多方非诉解纷主体的力量,建立了集“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于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群众选择最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不同调解方式各自的优势,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工作室成立以来,于杨带领团队成员通过工作前移、多元化解,在全区交通事故总量逐年增长的大环境下,助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减少诉讼增量,实现了法院、交警、保险行业以及办事群众多方共赢的社会治理效果。“合署办公”的工作模式,让群众进入事故处理科的门就可享受事故责任认定、财产保全、立案缴费、评估鉴定、多元调解、庭审判决以及赔偿款项过付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让矛盾纠纷在工作室实现一揽子解决。实现了矛盾纠纷由“事后处置、被动诉讼”向“主动引导、源头化解”转变,由 一家“单打独斗”向多部门“协同作战”转变,由群众处理事故“多头跑”到“一站办”转变,畅通了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让群众在事故处理的“开端”就能够得到“终端”的司法服务。通过与交警部门、人民调解组织、保险公司之间的衔接配合,形成了自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再到司法调解、审理判决这样一个“非诉挺前、法院断后”的解纷机制,力求为每一起纠纷找到最适当的方式去解决。让部门多衔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不断降低群众时间成本、物质成本的同时,更有利于警力和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趟出一条方便群众办理、高效化解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径。

在工作室设立之初,于杨也曾犹豫过,都说万事开头难,没有前辈的指引指导,又特别担心自己的能力水平不足以担起这份重任,辜负了组织和领导的信任与嘱托。但是,一想到这样一份工作如果做成了、做好了,那是真正能够让辖区的群众得到便利、享受实惠的,群众的利益与她个人的得失比起来,后者便微不足道了。更何况,她坚信自己的身后有组织的信任、领导的支持,还有同事们的鼓励和帮助,没有什么困难是不能够克服的,她更是有信心带领团队成员一起努力,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地去把这份工作做得更好。

司法为民,初心架起连心桥梁

站在崭新的起点,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模式,于杨及其所带领的团队更加坚定了为民服务、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2020年5月的一天,村民王某来到法官工作室,一进门就急呼呼地说,“我今天就是来找你们评评理的,平日里我就指着我的这十几只羊过活,明明是对方开着车先把我的羊给撞了,回去后它们才死了的!开车的那个人都没停下来看一眼就跑了,现在他不承认这羊是他撞死的,损失也没人赔,这可咋办啊!”看着村民心急如焚的神情和因着急上火而干裂的嘴唇,于杨赶紧给他先倒了杯水,安抚了一下他的情绪,听他详细地又说一遍事情的经过。原来,村民之所以着急,是因为事故现场既无目击证人,也无监控录像,因为天气炎热,村民还将死了的羊自行处理了,除了羊皮,再无其他证据。事发时司机驾车驶离现场,事后又不承认,保险公司也拒绝赔偿。于杨心想,该案若进入诉讼程序,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胜诉几率会有多大呢?村民的经济损失不仅得不到及时赔偿,还增加了他的诉讼成本,一旦败诉,势必会让司法公信力在群众的心中大打折扣。那么,最好的途径就是让矛盾化解在萌芽中。说干就干,她先与办案交警一起反复查看距离事发路段最近的监控视频,排查到了肇事司机李某,听他亲口承认了事情的经过;又和法官工作室的同事们一起下乡到村民简陋的羊圈旁调查取证。针对异议,她“对症下药”,还邀请熟悉案情的办案交警一同参与调解。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调解成功,认可赔偿!村民王某拿到赔偿款后,激动地拉着于杨的手说:“真是多亏你们了,真没想到,我一分钱都没花,就把损失全都给要回来了。感谢的话我也说不好,我家喂得羊可好着了,我送一只过来给大家伙尝尝鲜吧!”村民朴实的一番话把大家都逗笑了。羊,他们肯定是不能要的,但他那溢于言表的喜悦和发自内心的感谢却深深地鼓舞着法官工作室的所有人!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头顶国徽,身穿法袍,法官就是维持正义的化身。公正无私是法官的本分,社会评价是人生的价值。在平凡的岗位上,于杨法官始终坚持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以实际行动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追求。她时刻秉承对法律的崇仰之心,怀揣对法官职业的热爱之心,时刻谨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以一名优秀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己,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以实际行动为我国司法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人物档案

80后女法官于杨:多一些良心,才称得起群众的利益

 

于杨,现任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多次被评为院年度“办案能手”、获个人嘉奖,并先后获得“博山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博山’建设先进个人”“淄博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0年,荣登“山东好人榜”;2021年,被评为淄博首届“最美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