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融媒体中心发布一则人才引进公告,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专业技术人才。但记者发现,在引进条件中设置了招聘对象“需具有涡阳县户籍”条款,这在网上引发讨论,有网友认为,这一条款的设置有“地方保护主义”之嫌,存在“就业户籍歧视”,既与人才引进的初衷相悖,更涉嫌违反了我国《就业促进法》。
招聘对象需具有本地户籍
据招聘公告内容,为适应涡阳县融媒体中心“媒体+政务+服务”的发展要求,提升县融媒体中心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专业技术人才,本次引进的岗位为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等岗位,共招聘3名。在招聘对象条件设置中,该公告在第5条明确要求“具有涡阳县户籍”,这在网上引发了争议。
“公告上写的是引进人才,实际上限定条件明确,‘外地人莫入’!”“不光是亳州市以外的居民,连利辛蒙城等亳州本市的居民都无法进入了。”不少网友在看到这则招聘公告后做出了这样的留言,甚至有网友调侃,“这不叫‘引进’,而是‘回涡’,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一种表现。”
前一次招聘未要求本地户籍
记者通过检索发现,2020年5月9日,涡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涡阳县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7名急需紧缺人才。在引进条件中要求“引进人才在涡阳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许诺引进人才享受《中共涡阳县委 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待遇,给予安家费10万元,每月生活补贴1000元,但并未提及“需具备涡阳县户籍”。
2021年4月22日,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1年涡阳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为县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等岗位,共招聘15名。在招聘对象及条件设置中,同样未提及“需具备涡阳县户籍”。
“为何融媒体中心前一次招聘不需要涡阳本地户籍,而这一次又需要了,是不是有‘萝卜招聘’的嫌疑?”有网友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律师观点:涉嫌违反《就业促进法》
5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据了解,本次招聘由县融媒体中心提交方案,县委组织部和人才办负责审核,“一般来说人才招聘都是由招聘单位提交具体条款,人社部门负责发布等程序。”
5月25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涡阳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据工作人员表示,本次招聘是由人事部门管理,办公室向人事部门了解细节后会给记者反馈。至当天下午记者发稿时,未收到反馈。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孙承龙律师认为,根据2007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只招本地人属于就业户籍歧视,明显与法律规定的要求相违背。”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教授王云飞认为,商品经济社会是开放和竞争的社会,自然资源在竞争中实现配置的优化,同样社会资源也必须合法面向全社会开放,在竞争中择优录用。这是现代社会保持活力和得以发展的重要前提。该地区既然是引进人才,当然要是面对国内所有地域的人才开放,从而在竞争中筛选出最优秀的人才。如果限定引进人才的范围,则属于限制竞争,或者是有限竞争,这样的录用方式客观上起到了保护落后的效果,这也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如果每个地区都采取相同的措施,有意排除了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在“矮子里选将军”,则会遏止正常的人才流动,从而社会也必将失去活力。另外,这种引进人才相关规定有地域歧视之嫌,既违反了引进人才的原则和方法,也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记者 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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