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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陷害媒体人的辽宁省盘锦市原书记孙国相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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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7 20:14:22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国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报道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国相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国相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为谋求个人职务晋升,授意私营企业主出钱跑官买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纪法意识淡漠,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得银行贷款、专项资金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国相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孙国相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15年,孙国相在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委书记期间,因媒体人转载揭露盘锦市违规建设办公大楼的稿件,孙国相指示盘锦市公安网警,由辽东湾新区党工委工作人员陈志起等人出面,引诱媒体人删除文章后,再支付给媒体人费用,进而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对山东、山西、江苏、重庆的四名媒体人实施抓捕并判处有期徒刑。孙国相胆大包天,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审判。盘锦市公检法执法犯法,对媒体人“钓鱼执法”,制造冤假错案。甚至在该文刊登在国家级报纸上之后,拒不纠正错案,拒不释放被关押在媒体人。


2015年11月9日,《中国经营报》刊登了《主楼号称“太子椅” 辽宁盘锦22栋政府办公楼或严重超标》的文章,与四名媒体人转载的文章除标题外内容完全相同。即使在此情况下,盘锦市公安仍拒不释放媒体人。知情人说,此案得到了孙国相的重视,孙国相怕媒体人放出后继续炒作此文。后来,四名媒体人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在盘锦市大洼县看守所关押10至22个月。

“多行不义必自毙”!孙国相的倒行逆施,不但激起了民愤,还遭到了天谴,其在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任上落马,就说明:设计陷害媒体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