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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闯“禁区”,亳州12辆车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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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11 20:37:12
3月8日,亳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开展重型柴油货车闯禁区查处联合行动,对不按照亳州市禁行、限行规定的柴油货车实施处罚,旨在强化城区机动车污染监管,持续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本次联合行动共抽查天润物流园、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华运物流园)及其周边区域过往柴油货车60辆,其中天润物流园27辆、中药材物流配送中心10辆、路检路查23辆,对未办理通行手续且在禁行限行区域上路行驶的12辆柴油货车,分别给予罚款200元扣3分的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效果好于预期。

为持续改进亳州市城区道路通行状况,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规,亳州市公安局于2018年6月发布《市区机动车绕行及部分类型车辆禁行限行方案》,对重中型货车(重中型自卸货车、重中型特殊结构货车)、9座(不含9座)以上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型实行禁行限行措施。

香附路(不含)以南、药王大道(不含)以东、银杏路(不含)以北、木兰大道(含)以西合围区域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区域。北外环(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东、亳芜大道(不含)以北、三清大道(不含)以西除禁止通行范围以外的区域为限行区域,6:00至22:00禁止驶入。

 

对确需在禁行、限行时段进入禁行、限行区域的国五及以上,或通过尾气深度治理的国四、国三柴油货车实行通行证制度,由申请人网上提出申请,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审批并核发通行证,规定车辆通行路线及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