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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景区发布关于规范春节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文章来源:中国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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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7 21:18:34

泰山景区各经营单位:

2025年春节将至,为规范各类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

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经营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1.餐饮等服务行业,节日期间应履行价格承诺。价格如有变化的,需提前明码标价公示告知消费者,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2.各住宿服务经营单位必须在服务前台标明客房类型、计价单位、今日房价等内容。

3.各停车场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标价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同时,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4.景区客运部门要做好票价公示工作,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节假日期间超标准收费或借机搭车、强行收费,不得在票价外加价收费。

5.各类商超、市场等行业经营单位在促销活动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导他人进行交易,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6.粮、油、肉、禽、菜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单位不得串通涨价或操纵市场价格,严格实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三、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各经营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社会共治。要按照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  

节日期间,泰山景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538-96008888、0538-8222818进行投诉举报。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泰山景区分局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