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被执行人欠钱不还被拘又挨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28 19:58:39
近日,被执行人吴某的亲友来到谯城法院执行局,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代吴某履行了4万元案款并交纳罚款8000元后,申请执行人李某、温某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吴某的强制执行。
2018年6月,吴某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从李某处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同年9月,吴某从温某处购买中药材桔梗,双方约定三个月内货款结清。因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吴某迟迟不偿还二申请执行人的借款和货款。二申请执行人分别向法院起诉了吴某,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令吴某在规定期限内分别偿还李某借款10万元和温某货款3902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二申请执行人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传统调查发现吴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通过电话沟通督促吴某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其均以不同事由拖延执行,拒不到庭,多次到其家中寻找均无果。
9月16日上午,执行110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驱车直奔吴某现身的地方,快速的将吴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吴某被强制拘传到庭后,执行干警向其阐明利害关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吴某均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当天晚上,执行干警将其司法拘留至亳州市拘留所。在司法拘留期间,吴某仍然无动于衷,抗拒执行,当执行干警对其再次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吴某的亲友见状,主动找到办案人员要求协商还款事宜。
最终,双方经过一番协商后,吴某的亲友先行代为履行部分案款,二申请执行人同意给吴某6个月时间周转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货款,暂时撤回对吴某的强制执行申请。鉴于吴某躲避执行的态度,执行干警决定对其处以8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