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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拒执罪了?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立马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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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8 20:27:19
 近日,谯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上被执行人刘某,告知其如再不履行,将对其转移银行存款的行为启动追究拒执刑事责任,迫于执行高压态势,当天下午,刘某将全部执行款111514元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自2018年起,刘某陆续从申请执行人李某处购买三七、雪燕、海马等中药材,后双方结算,刘某共拖欠李某货款345082元,经李某多次催要,刘某陆续偿还了李某部分货款,剩余的111514元拒不支付。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双方约定的期限到期后,刘某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10月18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经反馈,刘某名义一银行账户有5万余元,但当执行法官采取冻结措施时发现仅冻结住6.2元。
      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上刘某,询问其名下银行账户存款的去处。经了解核实,刘某在收到执行系统发送的短信后,得知李某已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立即将其名下银行账户存款转移至家人名下银行账户中,执行法官当即责令其主动将转移走的存款打至法院账户并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刘某表示会主动履行。但几天时间过去了,执行法官迟迟不见刘某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上刘某,刘某开始找各种理由搪塞法官,拖延履行。鉴于刘某躲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告知李某及时对刘某转移财产的行为向法院提起控告,启动拒执罪自诉程序。
      当执行法官向刘某告知李某已经向法院控告其转移财产的行为,下一步将启动拒执罪刑事自诉程序后,刘某立即慌了神,当即表示立即还款。当天下午,刘某就把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
 
 
 

来源:谯城法院    作者:曹友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