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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做实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

文章来源:中国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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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6 10:01:06
中国东联社12月16日无锡电(首席记者  马骥)据检察日报消息,今年5月,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惠山分会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出台后,截至11月底,惠山区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中,共有619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除21人自行委托辩护、49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外,其余549名犯罪嫌疑人均获得有效辩护。

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022年10月12日,“两高两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且具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人或其共同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与此同时,《意见》还指出,已先行开展试点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扩大通知辩护案件范围。

“实践中,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依然存在通知辩护类型需进一步拓展、控辩协商不足等问题。”无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惠山分会会长金锋坦言。据统计,惠山区检察院2023年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自行委托辩护律师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仅占案件总数的11.1%,其余犯罪嫌疑人限于法律知识等原因没有聘请律师进行辩护,而仅由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场见证签署具结书”等法律帮助,可能影响其诉讼权利的实现。

为贯彻《意见》精神,更好发挥值班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实质性作用,该院与区司法局、无锡市律师协会惠山分会会签《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办案实际,将通知辩护案件范围扩大至全部刑事案件,明确值班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行使辩护人的各项权利,就案件定性、量刑建议、刑罚执行方式等出具书面的辩护意见书。《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意见》中保障值班律师权利的机制,着重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辩护意见书,并将是否采纳的结果告知值班律师,有效促进控辩意见的实质交换。

“有懂法的人给我辩护,我就安心了。”前不久,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确认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上列明的坦白、退赔等内容并签字。随后,惠山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并提出量刑建议。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