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丞·时代天域项目效果图(资料图)
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因拒不履行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尾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日前,施工单位一位姓代的负责人向媒体反映称: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不如期支付工程款项,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建筑材料等款项不能支付。这一行为不仅损害了施工方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据了解,2022年8月10日,亳州市翰林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亳州宝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亳州中丞时代天域项目钢梯、成品空调机位采购及安装合同》,由乙方负责施工。在合同第7.1.3项条款约定了付款方式:结算经双方确认并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结算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
工程于2023年6月29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同年8月20日上报结算书。
2023年12月18日,甲方亳州市翰林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乙方亳州宝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施工单位,丙方亳州同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审计单位,三方签章出具《结算价款审核定案表》,结算价款总计为1042090元。至2024年初,项目方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分数次拨付款项67万元,去除3%的质保金,尚欠工程款33万余元。
对剩余款项,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未能履行其承诺,总是以种种借口推托支付工程款尾款。这导致施工方无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也影响了其他相关费用的支付。
针对此情况,施工方多次与该房地产企业进行交涉,要求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然而,该企业却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拒绝履行其合同义务。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查询得知,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由安徽中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9日,注册地位于亳州市经济开发区,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销售,建材销售。法定代表人王恩国在亳州、菏泽等地多家企业担任高管,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8条。
亳州市一位姓李的律师认为,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施工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该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行为,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和舆论压力,促使其尽快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农民工和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企业应该遵守合同约定,诚信经营,积极履行其社会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此,媒体将继续关注。(民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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