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启明 > 聚焦启明 > 正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三金公司:强行删除网络文章只能是欲盖弥彰

文章来源:中国东联社
字体:
发布时间:2025-03-13 12:51:15

 

颍上县三金粮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荣珍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利用对网络信息的控制权,将涉及颍上县三金粮油有限公司(简称三金公司)一案的网络文章强行删除,不知道你们害怕什么?还是因为文章触动了谁的神经?这种掩耳盗铃式的处理舆情的方式,只会加剧事态发酵,早晚会有暴雷的一天。

三金公司的事情,事发至今已经长达近十年之久。起因是银行内部职工与社会上职业放贷人员相互勾结,分工明确,联合设局。先由银行编造三金公司的虚假审计报告,造成省级银行不予审批,银行断贷抽贷,逼迫三金公司转向求助于高利贷,进而造成三金公司债台高筑,资不抵债,将一个原本好端端的企业拖垮,濒临倒闭。

首先,三金公司法人金荣珍发现了本企业虚假的《审计报告》,原本这份编号为“信会审字[2017]404号”的《审计报告》,却变成了“信会审字[2017]303号”,并且内容显示的企业销售收入、负债、净利润等数字均出现异常,公司印章及评估机构印章与“404号”评估报告也明显不符。由此,银行“内鬼”杨某珂现出原形。

 

从当地警方对杨某珂的几次《讯问笔录》中可以证实,杨铭珂多次明确交代,其私刻企业公章,编造三金公司的虚假《审计报告》,使省级银行受到该虚假《审计报告》的蒙蔽,造成三金公司原本正常的贷款搁浅,使三金公司资金链断裂。而这一切,都是受到其上司海某峰的指使。

 

其次,2019年4月29日,颍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出具的书面《受案登记表》显示:2019年4月25日,我单位接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线索。接到线索后,立即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核实。经查:李某同、王某等人为获取非法高额利益,伙同杨某珂利用颍上县三金粮油有限公司贷款到期使用过桥资金之时,篡改三金粮油公司审计报告,导致三金粮油公司不能正常贷款,恶意垒高借款金额,致使三金粮油公司无力偿还高额债务。2018年1月15日,李某同、王某等人向颍上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对颍上县三金粮油公司财产保全,致使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受案意见标注: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刑事案件,建议及时立案侦查。

同时,2019年4月29日,金荣珍收到两份盖有颍上县公安局公章的书面材料。一份为颍公(禁)立字[2019]748号《立案决定书》,一份为颍公(禁)受案字[2019]2922号《立案告知书》,告知金荣珍“我局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应立案开展侦查。”办案单位为:颍上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以上事实说明,三金公司所谓的债务纠纷,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事实确实,证据充分,毋容置疑。不知道此案为什么在立案三年半之后,又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说什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

试问:当地警方对杨某珂的几次《讯问笔录》是不是真实存在?为什么杨某珂多次供认海某峰是幕后主谋,而不去调查海某峰,使其至今逍遥法外?《受案登记表》“经查”的内容是不是真实存在?《立案告知书》中“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发生”是不是真实存在?为什么时隔三年半之后又“没有犯罪事实发生”?事实和理由呢?况且该案是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案件!当地就是如此欺瞒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忽悠受害人吗?

案件不处理,事情不解决,而又不回应社会关切,却动用职权强行删除网络文章,难道这就是颍上县处理舆情的方式吗?面对舆论的质疑与关注,颍上县选择强行删除相关文章,或许以为删除了文章,就能抹去事实的痕迹,却不知,在信息爆炸的时代,每一个试图掩盖真相的举动,都会成为揭露真相的线索。这一举动,无异于掩耳盗铃,欲盖弥彰。

三金公司的遭遇让广大民众对当地司法公正产生了深深的疑虑。难道正义的光芒,真的能被权力的阴霾所遮蔽?那些白纸黑字的证据,难道只是形同虚设?

三金公司法人金荣珍要求重新审视此案,还原事实真相。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份证据都应被平等对待,每一个犯罪者都应受到应有的惩罚。毕竟,在法治社会,法律不应是权力的玩物,而应成为保护弱者、惩治邪恶的利剑。

让我们共同期待真相大白的那一天,让法律的光芒照亮颍上县的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得到伸张。(评论员:凌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