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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法院:拍卖一套房 成功结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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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9 20:56:41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通过拍卖被执行人一套房产,促使三件案件执行完毕,及时、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韩某向原告马某借款,双方于2018年3月11日结算,被告韩某出具20万元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时间。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韩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马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韩某未履行,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马某与韩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韩某名下房产一套。由于被执行人韩某不履行义务,对该房产网络询价后,法院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2021年3月10日,蒙城县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对被执行人韩某名下查封房产进行首次拍卖,并以502575元的最高价成交。
  执行干警通过关联案件查询到韩某还有另外两起案件正在执行,标的额分别是30546.5元、224612.73元,此次拍卖款足够偿还三件案件债务。执行干警联系三个案件申请人协调拍卖款分配方案,方案确定后执行干警随即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案款。至此,三件案件均圆满执结。

  来源:蒙城法院   作者:朱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