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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太危险了,汽车拉着氧气瓶满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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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5-20 17:08:30

近日有盐山居民爆料,盐山县的不少汽车三马车天天拉着氧气瓶送到企业去。还有的在村里存放上百个氧气瓶谁需要企业打电话直接送去。多年来都是这样。

安监局领导们这么危险的事情您们清楚吗?据该爆料人称,其反映好多年了没人管。起码10多个车送开发区乡镇企业用氧气。

危险品运输违法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危险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从事危险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危险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2)运输危险品,未根据危险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
(3)使用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的。
(4)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品的承运人违反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单船运输的危险品数量的限制性规定运输危险品的。
(5)用于危险品运输作业的内河码头、泊位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范,或者未与饮用水取水口保持国家规定的安全距离,或者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
(6)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托运的危险品妥善包装并在外包装上设置相应标志的。
建议盐山县纪委出手对失职渎职的领导问责。(盐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