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内蒙古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从即日起,自治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关于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表示,要对2000年以来内蒙古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全方位透视“会诊”。据媒体报道,内蒙古此次“会诊”煤炭问题,源于云光中、白向群、邢云、云公民等腐败案件暴露出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在过去的1个月中,已有3名与煤炭腐败问题相关的法律顾问、企业高管、官员被纪委监委调查。
看到以上消息,身为河北省唐山市人的王小兰十分激动,她在内蒙古投资煤矿开采,不但没有挣到一分钱,而且还惹上了一身官司,被拖入旷日持久的诉讼当中,历时17年了,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下面是王小兰女士写给内蒙古纪委监委举报材料,我们抄录于后,王小兰保证对以下所述文字的真实性负责。
王小兰,女,1963年5月12日生。河北唐山人。特别控告:1: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鄂尔多斯市生力资源集团公司董事长张骏彪。3:内蒙古准格尔旗原蒙南公司董事长陈玉文、准旗柳青梁原村委会书记贺三存等人。4: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及自治区工商局。
涉案煤矿
2003年3月21日,我与内蒙古准格尔旗柳青梁村委会签订《煤矿转让协议书》,以3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村井沟煤矿,成立了以我为法人的准格尔旗华汇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当时我委托陈玉文为该公司总经理,负责该矿建井整改等日常工作,并把该公司的营业执照、采矿证、公司及法人的印章交给陈玉文保管。
使我没想到是,陈玉文动了坏心思,想侵吞我的煤矿。其与准旗柳青梁原书记贺三存经过精心策划、密谋,故意隐瞒我已缴清购买该村煤矿款的事实,于2007年至2014年,利用捏造我尚欠柳青梁村委会购矿资金130万元并支付相应千分之四的滞纳金的虚假证据,对我发起经准旗法院及最高人民法院等长达十几年的虚假诉讼。为了应对诉讼,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给我在经济上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生活中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目前该诉讼已引起了额尔多斯中院领导的重视,已有该中院纪检监察室重新调查。请区纪委监委领导督促追查其二人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涉案煤矿
2005年下半年,内蒙古煤炭资源整合,华汇煤矿具备独立保留条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陈玉文为达到侵吞我煤矿的目的,私自把煤矿整合了。将华汇煤矿、与崔二咀煤矿、砂石堰煤矿三矿合一成立了准葛尔旗富能煤炭有限公司,我占20%的股份。请上级领导追查陈玉文企图非法侵占、越俎代庖的违法责任!
煤炭资源整合后,三个股东之一的内蒙古生力资源集团富能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掌控人是生力集团董事长张骏彪),到2010年,在煤炭行业发展势头良好,富能公司总资产已达40亿元,公司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占公司股份80%(早期60%,,后来张骏彪利用非常手段收购了另一股东李三栓的股份20%)的张骏彪,提出增资扩股。当时,我认为公司资金充裕,没必要增资扩股。于是我在增资扩股协议上拒绝签字,并在增资扩股之前函告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可自治区工商局还是为大股东张骏彪变更了注册登记,并且自治区工商局还逾越了两家中级法院已经查封我在该矿股权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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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只有我和张骏彪两个股东的情况下,张骏彪单方面又以十倍的速度增资扩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为2000万元,张占1600万元(80%),我占400万元(20%)。同时将煤矿进行了技改,由过去的平洞开采改成了露天开采,年产能由过去的90万吨提高到120万吨。煤矿开采范围12.6平方公里,储量7000万吨。经过两年的努力,公司已经发展成了一座大型的矿产开采企业。可如此大的一个煤炭企业,由于张俊彪居心叵测,用心不良,不按公司章程办事,在对煤矿没有评估审计清产核资的情况下,就肆意扩股增资,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我在该矿的合法权益,到目前在该矿我没有分到一分钱的红利。
2010年1月,张骏彪再次召开股东会议。为进一步达到稀释我在该矿股权的目的,又单方提出公司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张骏彪不顾我的反对,又单方修改了公司章程,把修正的备案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要求股份变更的材料,于2010年2月9日以富能公司的名义,到自治区工商局要求变更备案登记。当时自治区工商局以登记变更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为由予以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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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21日,张骏彪向自治区法制办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责令自治区工商局对其所提要求予以备案登记。自治区法制办以自治区政府的名义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即内政复决字【2010】(第8号),认定自治区工商局构成行政不作为,“责令自治区工商局履行备案登记的法定职责,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就这样自治区工商局便以大股东张骏彪自己拟定的富能公司的各项手续,进行了变更登记。张骏彪的股权便顺理成章地从80%变成了96.67%,我的股权从20%变成了3.33%。自治区工商局的违法变更登记即为张骏彪肆意稀释股权、非法侵占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后经我多次上诉,经法院调解我在该煤矿的股权才维持到9%。到目前为止由于张骏彪、陈玉文等人狼狈为奸、从中作梗,我在该矿上同样没能拿到一分钱!
中间为张俊彪
总之,从我购买柳青梁村委会煤矿之日起,陈玉文和柳青梁村原书记贺三存,就从中密谋为侵吞我在富能公司煤矿的股权,蓄意捏造事实,发起长达十余年的虚假诉讼,再加上张骏彪恶意稀释我在富能公司的股权,已经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对于张骏彪当时在自治区工商局的股权变更,无视法律规定和小股东的利益,为张俊彪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
现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全面受理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使我在煤矿股权维权的泥潭里看见了曙光,万望纪委监委领导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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