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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

文章来源:东联社—启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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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9 07:06:23

东联社—启明新闻12月19日香港电(首席记者 凌夏)12月18日,香港特区政府在政府总部举行公务员宣誓仪式,在林郑月娥行政长官的见证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属首长级薪级表第6点或以上的公务员作出宣誓。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张建宗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亦有出席宣誓仪式。



在公务员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杨何蓓茵带领下,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其他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在特区政府担当领导地位,并在制定和落实政策过程中担当举足轻重的角色。今天的宣誓仪式意义重大,让他们以庄严的形式公开表达确认、接纳和承诺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和对特区政府负责,展现特区政府高层官员团结落实“一国两制”、服务社会的决心,为其他公务员作良好的示范,增强社会对公务员团队的信心。

林郑月娥出席宣誓仪式致辞时强调,拥护基本法不是仅仅为了遵守基本法,更需支持、推广和信奉基本法。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要展现的是忠诚、团结和担当,要以事不避难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维护国家安全。


根据本法和《公务员守则》,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尽忠职守和对特区政府负责,是公务员的一贯责任及承担,也是政府和社会对公务员一贯的期望和要求。公务员职位的受聘人须明确知悉并接纳这些责任。

公务员作出宣誓或签署声明,是对在基本法和《公务员守则》下须背负的责任和期望的公开确认和真切体现,并可更明确地意识到其公职身份所带来的责任、承担和要求,有助于进一步保护、巩固和推广公务员队伍须恪守的核心价值,从而确保特区政府能有效管治。

公务员事务局于今年10月发出通告,要求所有在今年7月1日或之后加入特区政府的公务员宣誓或签署声明,作为聘用条件的一部分。公务员事务局亦会在短期内公布有关要求所有现职公务员签署声明的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