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上午,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伊金霍洛旗“8·03”持枪抢劫金店案在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世林出庭支持公诉。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武某某、牛某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非法制造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庭审中,杨世林检察长作为主办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对该案犯罪事实进行了全面完整的示证、举证,围绕被告人的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庭审争议焦点,与辩护律师进行了法庭辩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
事件回放
2019年8月3日20时许,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一金店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现场视频显示,两名黑衣男子头戴黑色帽子,面部戴有口罩,一手持枪,一手从金店柜台里扫落黄金饰品装袋。
伊金霍洛旗“8.03”持枪抢劫金店案发生后,专案组全体民警在公安部、公安厅、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在旗委政府的全力保障下,在山东警方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下,经过连续五昼夜120多小时奋战,跨越5个省区,驱车追击2000余公里,成功将2名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被抢赃物全部追缴、作案枪支全部扣押。
来源:鄂尔多斯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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