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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被指不按判决付给村民征地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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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5 21:28:21
  “在本村土地征收过程中,我父亲朱先祥未按政策规定得到补偿款。几经诉讼,法院判决大冲组村民小组䃼偿我父亲土地补偿款9.3万元。但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父亲几次去村委会和大冲组村民小组拿钱,他们找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判决的钱一分都没有拿到手。”近日,出生于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新华村大冲组的朱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我父亲朱先祥,今年65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是湖南省常宁市水口山街道办事处新华村大冲组村民小组的一位普通村民。国家的政策是人人平等的,为何同样有田、有地、有户口的大部分人能够享受国家土地分配,而一些人却不能够享受分配。我们已经证实此款项已经全部转入村委会,身为村组干部应该是公平公正的处理村民的土地分配工作,为何村里一部分人要比其他人多分配呢?请问这个多分的十几万元从何而来?为何法院判决䃼偿给村民的土地款迟迟不肯分发?种种原因让我们不得其解。我们已经多次找了组里、村里、镇里以及法院,至今没有得到适当的解决。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我们那边国家征收土地,本来是件好事,但由于各种原因,很多应当分的钱分配不到位。同样有田有地有户口的,有些人有分,而有些人冇得分。这使村里很多人感到不满,时常会有村民为了土地分配款不公而吵架、打架的情况出现。
       2018年10月20日,我父亲朱先祥因为这样的情况到处咨询、求人,后依法向常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几个月的审查开庭,最后这个案件以“无证”为由结束。当时2019年9月份开庭的时候,法官告诉我们说:“你们应该分的钱已经转到村委会的帐户,村委会会安排好分发给你们。”国庆节过后,判决书下来了,却以“无证”结案。法院还告诉我们说,诉讼费不用我们付。后面把费用给退了回来。
       当时,我父亲不太明白为什么会这样,辛辛苦苦花了那么多时间与金钱请律师打这场官司,到最后一场空,什么答案都没有。我父亲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没有多久,由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让常宁市人民法院重审此案。
      2020年3月23日,常宁市人民法院分别作出“(2020)湘0482民初203号”、“(2020)湘0482民初2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新华村大冲组村民小组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土地补偿款3.1万元、6.2万元,共计9.3万元。然而,到现在法院判决书已经下达两个月多了,我父亲几次去村委会拿钱,他们找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判决的钱一分都没有拿到手。为什么这个钱迟迟不能到位?这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秘密?像我们这样打官司,连法院判决的钱都拿不到手,更不用说其它的事了。
       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还能到哪里去解决呢?是否有人利用权力私吞老百姓的财产,恳请上级领导实地调查了解村民的实际情况,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以上句句属实,如有虚假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