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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装神圣,岂能随意买卖?唐山一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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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3 13:11:00

军服是军人区别社会其他群体的重要标志,《军服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买卖、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禁止使用军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曾经装备的制式服装从事经营活动;禁止以“军需”、“军服”、“军品”等用来招揽顾客。但往往有些人不顾法律法规,依然我行我素,军装神圣,岂容你随意买卖?近日,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大新庄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生产、 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有效整治了非法制售、买卖武装部队制式等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前后,经营服装买卖生意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利(男,46岁,滦南县安各庄镇人),分不同批次从淘宝网和唐山市某批发市场购入军服若干。2020年10月15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高某利在丰南区大新庄镇某集市上售卖军服时,被该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并当场扣押作训服460余件、作训帽80余顶、作训大衣7件,作训鞋7双。为查明军服真假情况,2020年10月28日,该所特聘请北京质量监督站对现场扣押的所有军服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240余件作训服和80余顶作训帽生产工艺符合军品工艺要求(其具有明显实用痕迹),为当前装备部队的制式军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利因涉嫌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已被该所刑事拘留。(平安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