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江苏银保监局公布多条行政处罚信息,其中涉及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事由包括财务管理违法违规、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借用客户贷款等问题。
根据通报信息,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朱某对该行财务管理违法违规负直接责任,被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被处罚款30万元。人民网梳理发现,这是浦发银行一个月内第二次受罚。4月30日,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导致未严格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被罚款40万元。
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某,因对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借用客户贷款资金负直接经办责任,被处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该行也领到三张罚单,分别是:因贷款风险分类不不准确,罚款30万元;存在借名贷款问题,罚款40万元;贷款“三查”不到位、员工借用客户贷款资金,罚款40万元。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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