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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是否可以摆地摊?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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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07 11:31:59

近日,地摊经济火爆起来。地摊经济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

摆地摊,历来是小商贩与城管人员之间不可开交的矛盾。现在,城管人员却打电话动员小商贩去摆地摊了。

那么,公务员是否可以摆地摊呢?

首先,我们看看一些有关案例。

1.2016年,(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引起舆论热议。该案的处理结果为: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2019年,有网友在扬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咨询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问题。有关部门回复如下: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职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开展。

有观点认为,从情理上来说,如果公务员确实因生活困难,利用工作之外时间,在没有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去摆地摊,是情有可原的。

从法理上来说,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从第四十四条规定看,显然,公务员摆地摊,是因生活需要,而不是因工作需要。

从第五十九条规定看,公务员是否可以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有一个前置条件,就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违反有关规定,就可以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那么,这个“有关规定”就是判断是否违法的关键所在了。

一般认为,“有关规定”主要是指现行的规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比如:《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等。

鉴于公务员身份的特殊性,如果生活有困难,应向组织报告,恳请组织给予关心和帮扶;确需摆地摊的,也应先向组织报告,经组织同意后,再去摆地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