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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采访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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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5 12:04:20

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新闻记者采访须知

为防范假借新闻采访进行敲诈和网络造谣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规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新闻记者采访新闻当事人,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应充分尊重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被采访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是否接受采访。

2.本社新闻记者和其他采编人员采访重要新闻时,需要向总社报备并由本社出具采访介绍信,方可进行采访活动,否则视为个人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本人承担。其他地方分社的记者采访时必须有分社负责人向总社申请。

3.对于假借本社新闻机构、假冒本社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访活动,或借舆论监督搞有偿新闻、敲诈勒索的,涉事单位或个人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当地宣传、网信、公安、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举报、反映。

 4.新闻记者证查询核实方法:

登录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官网“启明新闻网(http://www.dflhxw.com/)”首页底部的“记者查询”栏目进行验证,在记者姓名和记者证号两个空白处输入即可验证本社记者的真伪。

5.中国东方联合新闻通讯社监督电话: 

总社(香港):+852-67699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