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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高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杨超:敬业爱岗 忠诚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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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6 14:36:15

杨超,男,198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高新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

坚持学习,夯实执法基础

杨超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不论在什么工作岗位,无论工作任务多么繁重,都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加强和改善执法理念,加强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维护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为己任。在高新区分局木兰派出所工作期间,杨超负责侦办辖区内重大刑事案件数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数十人,为维护辖区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由于表现突出,杨超曾多次荣获个人嘉奖,201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派出所民警”,获评2019年度“十佳法制员”“严格公正执法之星”等荣誉。

打击犯罪,守护辖区平安

近三年来,杨超先后参与侦办破获了朱某海超市被盗案、李某师等人敲诈勒索案、“5.30”重大安全事故案等案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和谐安定。

2019年6月19日,亳州市高新区养生大道与老君大道交叉口一工地负责人陈某来到木兰派出所报案,称其工地上的价值数万元的预铺防水卷材被盗走。值班民警杨超及其同事立即开展调查,20日凌晨许,已锁定嫌疑人田某某、王某某的住处并连夜将涉案财物起获,但未发现嫌疑人田某某、王某某。杨超立即带人着便装开便车在辖区内巡逻,终于在凌晨4时许,在一工地附近,将开着三轮车伺机作案的田某某、王某某抓获,此时距离两人作案仅仅用时不到30小时。20日上午,陈某等人带着锦旗来到木兰派出所,向办案民警表示感谢。

从警十余年,杨超一直是说得少做得多,办好每一起案件,做好每一件工作,他用责任和担当在维护辖区治安工作中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认真负责,核查涉黑线索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作为木兰派出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联络人,杨超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履职,依法办案,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三年来,在杨超的带领下,木兰派出所核查核结涉黑除恶线索几十余条,为辖区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恪尽职守,做好法制审核

因杨超工作出色,2020年3月,杨超被组织提拔为高新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他工作认真负责,主动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业务水平,针对基层办案单位在办案中易发、高发问题环节和案件定性的分析,充分发挥法制民警指导、服务基层办案的职责。

案件审核是法制工作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一道重要关口,杨超认真、细致地审核经手的每一起案件,热情解答基层办案单位在法律适用、执法实践等方面的问题。能够对每个经手的案卷都保持认真负责、严谨求实的态度,从法律的适用到案件的定性,从办案的程序到执法的细节都必须严格认真的审查,既要保证让有罪的嫌疑人受到法律的严惩,又要防止发生冤假错案、依法保障人权。在2019年10月份市局举办的亳州市公安机关法制员业务知识竞赛中,杨超和高新区分局同事一起认真阅卷,勇于抢答,通过二轮竞赛,全队表现优异,获得集体第一名的好成绩。

作为一名法制民警,面对形形色色的案件和各种法律及司法解释,杨超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耐得住寂寞的性格,甘于淡泊,乐于寂寞使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亳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