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宁,男,199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14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蒙城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打黑中队副中队长。
王亚宁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保持良好的政治本色和警察品格。他貌不惊人,语不豪迈,用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警察这个神圣职业的无比热爱和满腔热血,抒写着自己无悔的人生,他从一名派出所民警到一名刑侦民警,在与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斗争中,严于律已、耐艰辛、守清贫、抗诱惑、经风险,成为公安战线上的一颗新星。
王亚宁曾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严格公正执法之星”等荣誉。
嫉恶如仇,勇当扫黑除恶排头兵
自开展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王亚宁就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线中去,勇当扫黑除恶征途上的急先锋和排头兵。在涉黑涉恶案件和线索办理过程中,他既是侦查员又是涉黑恶案件内勤,肩负着案件侦办、线索核查等多项繁重任务,参与侦办了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及核查多条涉黑涉恶线索。
2019年初,王亚宁在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中获取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郑某涉嫌寻衅滋事、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王亚宁立即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同时联合战友们展开了细致谨慎的摸排经营。经深入工作,王亚宁了解到,该恶势力犯罪集团以郑某为首,王某、张某、顾某等人为骨干成员,盘踞在合肥、蒙城等地从事“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行为,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王亚宁和同事们不分昼夜开展案件侦查,通宵达旦研究分析案情,周密制定抓捕审讯计划,经过连续3个月的循线追踪、紧张工作。2019年5月相继抓获郑某、王某、张某、顾某等数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经过一场场昼夜审讯,百余次询问走访,核实案件细节,王亚宁和战友们成功攻破犯罪嫌疑人心理,查清了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所犯的数十起犯罪事实。该案件的侦破,为郑某等人涉恶犯罪集团的顺利诉讼奠定了基础。2019年11月7日,该案经蒙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逆行而上,争做疫情防控急先锋
新冠疫情发生后,王亚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挺身而出,成为战“疫”的“先锋军”,积极投身于疫情防控工作之中。
2020年2月2日,为有效打击在防治新冠疫情期间出现的违法犯罪,蒙城县公安局成立专班,王亚宁有幸参加。本以为家人会不理解、不支持,因为还有不到一个月就是妻子的预产期,王亚宁本应该陪在妻子身边,可妻子却主动对他说:“不要记挂家里,尽自己最大的力量去打赢这场防控疫情阻击战!”因此,王亚宁毅然来到一线,几乎每天都工作 18 个小时以上,披星戴月是当时工作的真实写照、满头大汗是常见状态,他的脚步遍布各个街道、小区、单位,连续开展细致的走访调查工作。“你就不怕被传染了吗?”对于群众的提出的疑问,王亚宁总是笑着答道“疫情面前,警察不退!”。
攻坚克难,追捕涉枪逃犯先行者
2017年7月份,蒙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侦办一起公安部督办的“叶某等人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弹药”案件的过程中,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上网追逃,王亚宁通过信息研判,发现冯某有多次吸毒前科,且在对其住处搜查时,发现了一把“钢笔”式火药枪。冯某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当时去向不明,抓捕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2018年7月份,王亚宁经过繁琐细致的摸排,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天津发现冯某的蛛丝马迹,王亚宁立即连夜赶到天津,通过大量工作,获得了冯某的藏匿地址。此时的天津遭遇台风来袭,特大暴雨降临天津,整个天津内涝严重。王亚宁和同事克服了恶劣极端天气等因素,趟着及膝的积水深入到冯某租住的小区内进行摸排。由于冯某有吸毒前科,并可能私藏火药枪支,危险系数极高,考虑到抓捕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情况,王亚宁和同事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经过十余个小时的艰苦守候,冒雨将藏匿在天津市一小区内的冯某捉获归案。
不忘初心勤奉献,牢记使命写正义。王亚宁勇当扫黑除恶先锋的“狠劲”彰显了英雄本色,并将遏制疫情蔓延扩散的责任担在肩上。他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青年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精神品格和不忘初心、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时代精神,践行了人民警察的铮铮誓言!(亳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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